汇聚文明创建正能量 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记全国文明单位山南市桑日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山南市桑日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文明创建融入各项工作中,强化创建责任、丰富创建载体、突出创建特色,持续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后获得“全区优秀法院”“全区法院车载流动法庭先进集体”“全区法院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山南两级法院综合考评先进集体”“桑日县综合考评一等奖”“桑日县先进基层党组织”“桑日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2020年11月20日,桑日县人民法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图为桑日县人民法院开展庆“十一”主题党日活动。
保障民生 践行司法文明
人民司法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桑日县人民法院始终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转变法院工作作风,增强法官服务群众意识,实行工作重心下移,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案件更加顺民意、护民权、解民难、得民心。
开展“法官驻村”活动。桑日县人民法院加强与农牧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与他们打成一片,转变法官坐堂问案的思想,提高法官协调沟通的能力,密切与民调组织的配合,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民间纠纷的业务指导,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
设立“温馨调解室”,让法律人性化,社会更和谐。家庭常用的茶几、藤条座椅代替了高大的审判台,“主持人”、“当事人”的桌牌代替了“审判长”和“原告”、“被告”,水杯代替了法锤,法官、双方当事人像坐在家里一样的交流、交换意见。2008年以来,桑日县人民法院90%的民商事案件均在温馨调解室成功调解。
开办“车载流动法律讲堂”入万家。桑日县人民法院抽调懂藏、汉双语的优秀法官,以“车载流动法律讲堂”的形式,将法律与农牧民的日常生产、生活充分结合起来,将法律送到老百姓的身边。还将“车载流动法律讲堂”延伸到了学校、寺庙、工厂、牧区、村庄,覆盖全县43个行政村、12座寺庙拉康、7所学校、30余家企业。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树立了司法形象,展现了法官的水平与能力,赢得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赞誉。
此外,还开办“立案文明窗口”,倡导“司法为民,青年先行”的思想观念,建立“案件回访制度”,了解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丰富载体,绽放文明光彩
创建工作中,桑日县人民法院不断丰富文明活动载体,为文明创建提供有力平台,助推司法能力建设。
2018年,桑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积极开展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组织立案庭干警立足本职岗位,着重抓好自身建设,引导全院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法官宣誓活动,全院干警以宣誓的方式,郑重承诺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职责的坚守。引导干警爱岗、敬业、务实、为民,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
创办了《桑日审判》年刊,为法官交流审判经验、讨论疑难案件提供了载体,同时,加强了同全区各兄弟法院的交流,形成了互相学习、交流的良好氛围。
开展《知识空间论坛》,安排干警进行知识讲解。主讲干警还会接受大家的提问并及时解答。通过主讲干警的讲解,全院干警对其内容有了深入的理解,并且专业知识得到了夯实,提高了业务素质。
开展公益活动 弘扬社会公德
近年来,桑日县人民法院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坚持“爱心基金”资助行动,增强党群之间血肉联系,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2007年,全体法院干警本着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关心和关怀——设立爱心基金。2013年从全院干警每人每月捐助10元提升到20元纳入爱心基金,并安排专人加强对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目前,该基金已从仅仅捐助贫困当事人扩大到资助生活困难的农民工以及贫困农牧民家庭品学兼优的孩子。截至目前,该基金共为全县范围内的36户58人次贫困案件当事人及服刑人员家属进行了救助,救助金额达2.762万元,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以实际行动承担法院的社会责任。
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广泛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桑日县人民法院全体干部职工将以崭新的面貌,昂扬的斗志,走出一条富有司法特色的文明创建之路,让文明前进的步伐永不停止,让司法文明的光芒更加耀眼。
原文链接:http://zfw.xzdw.gov.cn/zfdt/jcjw/202101/t20210120_172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