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厅关于领取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时间:2021-03-02
来源:西藏长安网
作者:佚名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领取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我区证书颁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证书领取 2020年10月12日开始证书领取,申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申请受理单,前往申领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具体时间由各市(地)司法局(处)根据本地领证人数和疫情防控形势确定,请申领人提前与司法行政机关联系。二、防控要求按照我区疫情防控要求,请申领人务必严格落实入场出示健康西藏码、测温、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要求。对入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将进行紧急隔离。有从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藏的申领人,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三、注意事项(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由他人代领。因疫情影响,本人在外地(境外)工作、学习、隔离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申领人员,可电话联系申领地司法局适当推迟领证时间。(二)对于因就业、招考等原因需要证书,但本人暂无法现场领取证书的,可与申领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由司法行政机关复印、扫描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发送电子版。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0891-6285672 6285756 拉萨市司法局 0891-6337825 6360605 日喀则市司法局 0892-8824337 山南市司法局 0893-7821814 林芝市司法局 0894-5822751 昌都市司法局 0895-4824214 那区市司法局 0896-3820111 阿里地区司法处 0897-2901030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贺荣军
原文链接:http://zfw.xzdw.gov.cn/zfdt/sfzc/202010/t20201021_165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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