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担保需谨慎 法律义务需履行
“是不是还了钱,就可以不冻结我的工资卡?我马上要求债务人筹钱还款”,发现自己工资被法院冻结后,被告阿某慌了,带领债务人南某主动到法院应诉。阿某万万没想到,因为自己一时仗义签名,身为担保人的他竟支取不了工资,这事儿还得从2016年说起。
【案件回顾】
2016年11月,被告那某、南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被告那某、南某向某银行150,000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由被告阿某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被告那某、南某自2019年6月开始逾期,故该行将诉前保全申请书及诉状一并提交至鄂温克法院,要求申请冻结被告阿某工资,并要求三被告履行还款义务。
经审查,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向被告阿某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对被告阿某的工资卡依法进行冻结。工资卡被冻结后,身为担保人的阿某一再强调,自己没用一分钱,仅是提供担保签了个名字而已,认为自己没有用钱,就不应该还钱,丝毫没有意识到身为连带保证人,在签下名字的那一刻起就需对该笔职务承担法律责任。问起阿某为何签字,阿某说道兄弟都开口了,不签字就不够义气,万万没想到签了个字,工资竟然被冻结了,以后说什么也不会随便给别人担保了。
【法官提示】
现实生活中,或出于亲情,或碍于友情,许多人会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却不知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近年来,担保人作为被申请人或被执行人的案件已屡见不鲜,很多债务人在找担保人之前,已经背巨额债务,抵押了全部资产,借无可借时隐瞒了自己背负的真实债务,将风险转至担保人。因此提醒大家,务必重视本人的签字行为,为他人担保前一定要审查清楚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注意担保的金额、范围、方式及期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作为担保人帮人时一定要注意底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帮助别人的同时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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