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捡拾野生动物和制作标本也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一次突击检查,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在一间药铺查获了多副野生动物标本。在证据面前,药铺店主阿普交代了动物标本的来历……
查处
今年3月的一天,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森林公安局正在召开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会议。此时,民警接到举报电话:“杂多县里有个药铺,在卖动物标本呢!就在某街上,花花小卖铺旁边就是。”
“你从哪儿知道的?”没头没尾的一通举报电话,让接电话的民警起了疑心。
“我去买药时看见了,里面有个大鹿头,上面还有鹿角!”
接到举报后,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举报人所说的药铺,开展前期侦查。经走访周围民众、观察进出患者,基本确定了这间毫不起眼的药铺里正在制作野生动物标本。掌握了初步情况后,民警直奔药铺展开突击检查。
“我们是森林公安!接到你们店里有野生动物标本的举报,请配合检查。”
店主阿普见到前来检查的民警,惊讶地起身配合检查。在药铺的深处,一只带有一对大鹿角的鹿头挂在墙上,在角落里“蹲”着两只狼和一具还没来及制作成标本的狼尸体。
证据摆在眼前,阿普低下了头。随后,民警将阿普带回位于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的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森林公安局讯问。
供述
“说吧,做标本的动物尸体从哪儿来的?”
“鹿头是阿甲向他朋友阿武要来后给我的,鹿角是阿乙卖给我的,狼尸体是阿丙和阿丁给我的。”
“这些人都与你认识吗?长期给你提供动物尸体吗?”
“阿甲是在我这里看病的,没有长期提供,他知道我会做标本后,就拿鹿头抵消医药费。”
“至于3具狼尸体,是阿丙和阿丁知道我会做标本后,送到药铺做标本的,我收取了制作标本的费用。”
根据阿普提供的线索,民警立即传唤了阿甲、阿乙、阿丙、阿丁和阿武。
阿甲供述:“我提供的鹿头是阿武在野外捡拾后送给我的。去年一次下大雪时,鹿自然死亡后被其他动物吃的只剩个头,阿武见到后就将鹿头拿回家风干保存。得知阿普想用鹿头做标本,我就向阿武讨要这个鹿头,看在朋友的情谊上,他将鹿头送给了我。”
阿普则在供述鹿头来历时说:“我曾委托阿乙购买了一对鹿角后放在家里觉得特别威风,又想着应该再配个鹿头,便向前来看病的阿甲说了这事儿。阿甲听后说帮我打听一下,后来就拿了个鹿头来抵消医药费。”
鹿头鹿角可以捡拾,那狼尸体是从哪里来的呢?民警从阿丙和阿丁口中得知,做成标本的两具狼尸体和另一具待制作标本的狼尸体都是从野外捡来的,在他们捡拾时狼已死亡,觉得做成标本后放在家里很好看,就联系阿普制作标本,并支付了制作费。
到这里,查获的动物标本来历都交代清楚了,民警立即将查获的标本送去做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制作成标本的野生动物分别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白唇鹿鹿头、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马鹿鹿角及“三有动物”狼,并对它们的价值作出了鉴定。
领罚
在两个半月的调查工作结束后,民警将此案的证据材料移送到玉树州杂多县人民检察院。
经杂多县检察院审查,认定阿丙、阿丁和阿武不具备刑事处罚条件,将《不予起诉通知书》和《检察建议》送至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森林公安局。澜沧江源园区资源环境执法大队依据《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相关规定,分别予以每人1500元的行政处罚。
阿普、阿甲、阿乙则由杂多县检察院向玉树州三江源生态法庭提起公诉。三江源生态法庭经审理后,依法以阿普、阿甲、阿乙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共处罚金5000元,没收所有涉案赃物。
三江源森林公安局民警文强告诉记者,这起案件是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对推进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一起典型刑事案件,特别是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此案作为反面教材,向农牧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收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方”的成效。特别提醒农牧民群众,捡拾野生动物和制作标本会触碰法律红线,且在野外自然死亡的野生动物可能存在大量致病源,应该远离。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pfxt/43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