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尼泊尔大使馆发布已接种新冠疫苗赴华人员乘机要求通知

时间:2021-03-09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据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网站消息,3月1日起,自尼泊尔赴华的中外人员如已接种新冠疫苗,申请健康码或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简称HDC码)时,除按照此前通知(详见使馆2月16日发布的《驻尼泊尔使馆关于调整健康码要求的通知》)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以外,须同时上传“疫苗接种证明”。

      疫苗接种证明中须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疫苗名称、第一剂接种日期、第二剂接种日期、接种地点、医生签名及医疗机构公章。使馆将综合考虑审发健康码/HDC码。乘机时随身携带疫苗接种证明以备查验。

  在国外接种疫苗人员,如经第三国中转赴华,请务必在始发国按上述要求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HDC码。

  有关常见问题:

  一、接种疫苗后赴华,是否仍要做血清IgM抗体检测?

  答:接种疫苗后,仍需进行核酸、血清IgM抗体检测,且无论血清IgM抗体检测是否为阳性,均需上传疫苗接种证明。

  二、疫苗证书如何上传?

  答:“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或网页版添加了“是否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图标。

  如您已接种,请选择“是”,系统自动出现“请选择接种的疫苗品牌”、“完成全部接种日期”及“请上传疫苗接种证明图片”三个图标,请按照接种情况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接种证明。

  三、如血清IgM抗体检测阳性,但无法提供接种证明,能否获得绿色健康码/HDC码。

  答:已完成疫苗接种未取得接种证明的,如血清IgM抗体检测阳性,将无法获得绿色健康码/HDC码。

  四、我接种疫苗后赴华能否免除隔离?

  目前,所有赴华人员均须在入境地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及相关检测。具体隔离时限和检测类型以入境地防控部门解释为准。

  中国驻尼泊尔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977-1 4431511、00977-9828713715(涉疫情专线)。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86-10-12308。

   

  


原文链接:http://gaj.cq.gov.cn/zslm_245/crjgl/crjdt/202103/t20210305_8965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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