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商会

时间:2021-03-09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了迅速传达延安市纪委第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责任、夯实工作、带好队伍。2021年3月1日,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商会,安排部署全市检察机关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惠生检察长首先传达了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刚同志在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2021全市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一是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好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察长、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二是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回答好“三问”,落实好“三有”,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起来,以政治建设来审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来检验政治建设自觉。三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松懈,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晓驰同志组织学习了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公报,传达了市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苏斌同志代表市纪委全会作的工作报告。并对市院党组2021年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三方面建议:第一,市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业绩回答好省院党组提出的“三个问题”,争创“三有”检察院;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分管领域风清气正,不出现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第二,要以政治建设来统领业务建设,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三个规定”的填报要求,扎实做好“三个规定”填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等工作,确保检察干警,对党忠诚,听从指挥,为建设政治业务过硬的检察铁军而努力奋斗。第三,以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常态化纠治“四风”问题,防止老问题新变化,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紧盯关键的少数,专项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隐形变异以及公款吃喝、吃老板、喝茅台等腐败现象,坚决落实最高检禁酒令,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雷虎同志通报了省纪委下发的警示教育资料,要求检察干警要时刻保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延安检察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市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县级干部、四高以上员额检察官和驻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作者:驻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赵飞编辑:王瑾)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dwjs/jjjc/202103/t20210304_214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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