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酒驾引“祸”上身被罚3200元注销驾驶证

时间:2021-03-09 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湖南长安网3月5日讯(通讯员 黄窈慧)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六中队民警接到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警称,一电动四轮车与一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轻微刮擦,电动车驾驶员酒驾,请交警前来处理。

  一般的财损简易交通事故办理可通过双方协商或选择快处快赔,而此起事故电动四轮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接警后迅速处警,调查事故原因并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据了解,2月15日晚18时许,罗某国(男,常德汉寿人)驾驶一无牌电动车,在鼎城牛鼻滩镇濠洲村路段,与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号牌为云A52***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擦事故,经现场呼气式酒驾检测,罗某国涉嫌饮酒驾驶。后经抽血检验血液酒精含量为71毫克/100毫升。民警经了解发现罗某国驾驶证在实习期内,且准驾车型为D证。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罗某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200元,驾驶证记满24分,因罗某国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其驾驶证被依法注销。罗某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hnzf.gov.cn/Info.aspx?ModelId=1&Id=51840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