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助力法治营商环境
“出发”!2月25日下午,随着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俊峰的一声令下,包头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迅速登车,整装出发,奔赴执行现场。
“快十年了,今天终于有了结果,感谢法院公正执法,法官们辛苦了……”签完字后,终于拿到了房屋钥匙的申请人王某连声道谢。这是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王某来到该院对李某等人申请执行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对查封的三被执行人的三套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给申请人王某365.2万余元。其中被执行人鹿某名下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工业路6号楼某底店因被案外人占有,因此该底店一直未能交付申请人。
执行行动当天,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威慑力的震慑下,案外人主动让出房屋,腾房工作顺利完成,本次行动首战告捷。
据了解,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着力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包头市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助力企业化解债务纠纷,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启动仪式上,范俊峰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全市两级法院要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一把手”挂帅,及时研究解决涉企案件突出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确保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位;涉企案件的执行要以清理历年旧案为目标,制定责任清单,分类施策,限期结案。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按照巡帮结合、巡督结合的思路,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研究,就地解决;在专项行动中,要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助力被执行人经济与信用再生。要大力宣传涉企案件执行成果,同时对“执行不能”案件进行充分法律释明。建立两级法院执行宣传联动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形成宣传声势,为执行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行动当天,包头市两级法院首日执行行动出动警力95人,出动警车26辆,传唤2人,涉及案件54件,执结案件15件,执行到位412.8万元。(肖玥)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fy/2021-03-02/44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