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政策解读
根据《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京审改办发[2020]1号)及《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方案》(京审改办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的办事方式从“行政确认”改为“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在办理场所索取告知承诺书,并按照告知承诺书的约定,向区公安分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区公安分局接收申请人签署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申请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场作出同意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证明,依法送达申请人;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对于网上申请办理的,0.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网吧信息安全审核事项可对营业地址、营业面积、终端台数、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网络IP地址等进行变更。变更程序依照申办程序进行办理,提交的变更材料有《变更事项申请书及情况说明书》以及变更事项的相应申请材料。同时,申请人需将原有证明进行交回,对于原有证明丢失的,需另行提交丢失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告知承诺制度与原有办事制度的区别
1.审核流程由“先审核后检查再发证”改为“先承诺后发证再检查”;
2.原有办理时限:在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审查时限为10个工作日,经审批合格的,在批准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变更后,网吧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核条件,公安分局当场可作出审核决定,审核时间缩短至0.5个工作日;
3.实施告知承诺后,区公安分局在发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全覆盖核查、检查,并制作工作记录纳入到档案管理中,通过核查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区分情况依法处理。
告知承诺实行的范围
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包含新申办事项和网吧变更事项。
告知承诺办理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可按原程序办理;
2.申请人网上办理时,需要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可以使用账号登录或手机短信登录或是按照营业执照信息进行填写;
3.告知承诺制度中约定的申请材料可在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的“首页→警务公开→网上公示→办事表格→其他”渠道中下载,也可到属地分局审批部门索取;
4.申请人选择网上办理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的发放可以自取或寄递方式,并提交邮寄地址或电子邮箱。
原文链接:http://gaj.beijing.gov.cn/wsgs/zcjd/202103/t20210326_2330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