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广东广州荔湾区:运用“一站式”和解模式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时间:2021-03-29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跨越22年的借贷纠纷划上句号

  广州荔湾:运用“一站式”和解模式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陈扬扬 全秋香)“检察官的帮助,化解了我无力支付巨额本息的困境,为我们办了大实事!”申请人莫某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检察官说。这起跨越22年的民事借贷纠纷案件,在检察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

  1998年,许某向莫某出借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后因莫某失联,许某于2017年向荔湾区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莫某归还借款本金并依约支付利息。进入执行阶段后,莫某应归还的本金及支付的利息等费用总计50余万元,法院因此查封了莫某一处与父母共有的房产,双方进而就该房产的析产问题打起了官司。莫某因不服原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于2020年9月向荔湾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荔湾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调查分析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借贷事实并无错误,但心结未解,双方才不停进行诉讼。为进一步定分止争,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基础上,检察官决定运用该院创新的“一站式”民事和解模式。

  近年来,荔湾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民事和解新方法,构建“一站式”和解模式,即通过调查核实查案情、分清是非厘曲直、温情司法暖人心、多元协调促和解、跟进监督无缝衔接的“五步工作法”,对当事人闹情绪、认死理、缠访缠诉的案件深入解剖并“对症下药”,推动“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

  上述案件中,许某主张的借贷事实发生在20多年前,通过现金方式交付,而莫某起初对此矢口否认。由于案件时间跨度太长,面临着调查核实难的困境。面对难题,检察官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多次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相关人员,除本案外,对涉及的析产纠纷关联案件同时阅卷,向一审、二审、再审法官及执行法官了解情况,经多方调查,终于查清案情,原审认定的借贷事实并无错误。

  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检察官进一步厘清是非曲直,对莫某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进行说理教育,让莫某意识到理亏且缠访缠诉对其不利的事实。

  最终,莫某一次性向许某支付20万元,并获得许某谅解。随后,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结案手续,莫某撤回析产案件的再审申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之后,检察官持续跟进,直到了解到当事人已顺利办结执行案件以及相关的析产案件的结案程序,确认纠纷彻底化解。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3/t20210328_5142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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