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两起案例入选重庆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1月1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庆法院贯彻施行《反家庭暴力法》的总体情况,介绍重庆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的纪要》,并发布重庆法院反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彭水法院审理的”施暴者不分男女,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被禁止”、“以非法手段定位跟踪骚扰妻子,其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两则案例入选。
案例一:施暴者不分男女,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被禁止基本案情:申请人(男)与被申请人(女)于2017年结婚,婚后育有1女。结婚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2019年10月,被申请人在公路上对申请人打骂,并把申请人父母购买的电视、冰箱等砸烂,申请人已多次报警。申请人在当月曾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2020年2月以来,被申请人多次殴打、威胁、辱骂申请人及家属,为了有效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申请人于2020年3月向彭水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结果: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典型意义:依据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与受害者的相互关系为依据,家庭暴力可以划分为以下类型: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暴力、成年子女对年老父母的家庭暴力等。丈夫对妻子的家庭暴力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而在某些家庭中处于弱势一方的丈夫被妻子施暴的现象却容易被社会忽视。本案中,丈夫经常遭受妻子的威胁和辱骂,妻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其丈夫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案例二:以非法手段定位跟踪骚扰妻子,构成家庭暴力基本案情:申请人(女)与被申请人(男)系夫妻关系。2018年3月以来,被申请人多次殴打、威胁申请人,被申请人还通过不法途径购买跟踪设备,长期对申请人进行跟踪、定位,并冻结申请人的私人QQ、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严重干扰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申请人离婚。为了避免申请人及其亲友在诉讼阶段遭受不法侵害,申请人同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民法院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
裁判结果: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
典型意义:家庭暴力有很多种表现形式,有身体暴力、性暴力、冷暴力、精神暴力等。精神暴力的范畴囊括侮辱、诽谤、散布隐私、威胁、跟踪、骚扰等。而通过非法手段购买跟踪器材,不分昼夜的定位妻子的日常行踪并跟踪妻子以及私自冻结妻子社交平台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妻子正常的生活,对其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其行为构成了家庭暴力中的精神暴力,故人民法院应当签发保护令禁止该丈夫对其妻子再进行骚扰、跟踪。
自《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彭水法院选择在三八妇女节、国际反家暴日等重点节日通过派发宣传单和法条读本、流动宣传车播放反家暴法解读视频等方式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家事法官还通过进乡镇、进街道、进单位、进学校等方式进行专题法制讲座,有效提升了当地群众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意识。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1/id/57163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