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深入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
“受到党纪处分后,我认真反思了自己,我在工作中确实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地方。通过回访教育,我感到组织对我的包容和关爱,现在我已经卸下了思想包袱,重振精神。今后,我一定以此为戒,努力工作回报组织关心关爱。”近日,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某受处分人员在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其开展回访教育时表示。
房山区纪委监委在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不断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贯彻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精神,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让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首先与受处分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听取了其思想情况汇报,并根据受处分人员的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和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方面情况,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减轻心理负担,放下包袱,重新出发。随后,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了石花洞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受处分人员的教育责任人和其他同志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情况介绍,全面了解回访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改正情况以及受处分后的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回访不是一次,教育不是一时,单位党组织是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将管理受处分党员干部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台账,因人施策,不让一名违纪党员“掉队”。受处分的同志以及其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切实增强廉政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把纪律规矩记在心、挺在前,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文/李华瑞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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