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历史沿革
时间:2024-11-27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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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之后,以下是其详细的历史沿革:
1、成立背景: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为了满足新疆地区司法审判的需要,1950年1月1日,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
2、名称变更:1955年,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成立,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也随之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3、机构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成立后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它所辖全区法院158个,其中包括高级人民法院1个,高级人民法院分院2个(兵团分院、伊犁州分院),中级法院27个,基层法院128个,并设置了301个人民法庭。全区法院共有干警10006人,其中法官5273人,年均受理案件约30万件。
4、职能完善:自成立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职能逐渐完善。它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和第二审案件,复核死刑案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等。同时,它还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5、信息化建设: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它建成了统一的三级执行指挥中心,构建了覆盖全区、联通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并广泛应用了电子邮件、审判管理软件、视频会议等信息技术系统。
总的来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成立以来,已经发展成为新疆地区司法审判的核心机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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