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检察院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时间:2021-05-20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黔南州检察院自2014年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以来,坚持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结合区位实际进行实践探索,逐渐形成了具有黔南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未检品牌影响力在全省不断提升,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黔南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坚持以“真情、温情、热情”为推手,用实际行动践行“办理一案、挽救一个、教育一片”的理念,用忠诚担当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拓展延伸工作触角
以落实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为重点,黔南州检察院立足自身检察职能,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敏感性、复杂性、多样性,联合当地教育、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共同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拓展延伸工作触角,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检察质效。
该院定期通过多部门联席会议的方式,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联络,及时互通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细处。近日,该院未检干警围绕学校教职员工管理及职业准入、入职前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教职员工不良行为举报机制建立、是否建立健全信息强制报告制度等方面深入瓮安县草塘中学、瓮安四中等学校调研督导后,与瓮安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就“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中遇到的情况等进行充分交流和深入讨论,为双方进一步加强衔接合作,推进法治进校园和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促进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紧密结合奠定了扎实基础。
丰富讲法学法形式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黔南州检察院选派24名员额制检察官兼任中小学、中职学校法治副校长,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带头上法治课。通过走访学校,深入了解学生的法治需求,聚焦社会热点问题和办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讲课主题并提供“菜单式”普法,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打造未成年人法治工程。
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检察官们在原有的校园普法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广大学生易于接受和喜爱的,能产生良好效果的校园普法形式,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家,增强文化自信,传承红色基因。
截至目前,该院已组织送法进校园宣讲30余场。在猴场镇草塘中学,检察官利用猴场会议这一红色资源,把党史学习教育引入法治课堂,即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法律知识,普及未成年人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享有的合法权益,又让红色文化成为学生成长过程中重要的营养,激发学生的文化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
帮助群众解决难事
黔南州检察院积极回应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殷切关切,着力把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触角向“案外”延伸,在情与法的交融中彰显法律尺度、传递司法温度。在全省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过程中,黔南州检察院未检干警在瓮安县猴场镇开展走访时了解到:群众罗某15岁的儿子因沉迷网络游戏,偷用家长手机玩游戏并充值近8000元购买游戏币,这笔钱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罗某又恼怒又无措。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向罗某耐心讲解了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儿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未经父母允许的情况下用手机给游戏充值大额金钱,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罗某可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游戏服务提供商退回充值款。
同时,黔南州检察院未检干警提醒其注意收集充值记录或截图作为凭证用以维权,并现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建议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使用手机,多给予孩子陪伴,做好手机支付密码保护工作。近日,罗某已向网络游戏提供商成功索回其儿子未经父母同意用手机充值的7400元游戏款。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7/46288.htm
近年来,黔南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坚持以“真情、温情、热情”为推手,用实际行动践行“办理一案、挽救一个、教育一片”的理念,用忠诚担当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拓展延伸工作触角
以落实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为重点,黔南州检察院立足自身检察职能,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敏感性、复杂性、多样性,联合当地教育、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共同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拓展延伸工作触角,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检察质效。
该院定期通过多部门联席会议的方式,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联络,及时互通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细处。近日,该院未检干警围绕学校教职员工管理及职业准入、入职前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教职员工不良行为举报机制建立、是否建立健全信息强制报告制度等方面深入瓮安县草塘中学、瓮安四中等学校调研督导后,与瓮安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就“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中遇到的情况等进行充分交流和深入讨论,为双方进一步加强衔接合作,推进法治进校园和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促进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紧密结合奠定了扎实基础。
丰富讲法学法形式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黔南州检察院选派24名员额制检察官兼任中小学、中职学校法治副校长,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带头上法治课。通过走访学校,深入了解学生的法治需求,聚焦社会热点问题和办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讲课主题并提供“菜单式”普法,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打造未成年人法治工程。
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检察官们在原有的校园普法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广大学生易于接受和喜爱的,能产生良好效果的校园普法形式,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家,增强文化自信,传承红色基因。
截至目前,该院已组织送法进校园宣讲30余场。在猴场镇草塘中学,检察官利用猴场会议这一红色资源,把党史学习教育引入法治课堂,即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法律知识,普及未成年人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享有的合法权益,又让红色文化成为学生成长过程中重要的营养,激发学生的文化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
帮助群众解决难事
黔南州检察院积极回应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殷切关切,着力把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触角向“案外”延伸,在情与法的交融中彰显法律尺度、传递司法温度。在全省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过程中,黔南州检察院未检干警在瓮安县猴场镇开展走访时了解到:群众罗某15岁的儿子因沉迷网络游戏,偷用家长手机玩游戏并充值近8000元购买游戏币,这笔钱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罗某又恼怒又无措。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向罗某耐心讲解了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儿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未经父母允许的情况下用手机给游戏充值大额金钱,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罗某可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游戏服务提供商退回充值款。
同时,黔南州检察院未检干警提醒其注意收集充值记录或截图作为凭证用以维权,并现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建议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使用手机,多给予孩子陪伴,做好手机支付密码保护工作。近日,罗某已向网络游戏提供商成功索回其儿子未经父母同意用手机充值的7400元游戏款。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7/462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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