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探亲假宜优化重组,不宜轻言取消

时间:2019-10-24 来源: 作者:

  “探亲假”这三个字一出,很多网友可能要问:还有这种假期?也有很多网友说,从来没有休过。近日,“专家建议,探亲假已没有普遍存在必要,亟须改造”的消息引发热议(10月21日澎湃新闻)。

  但凡涉及假期的消息,都会触动人们敏感的神经。即便探亲假已如鸡肋,对于探亲假很多人闻所未闻,更没有休过,但一听说专家提出的以“一般取消,特殊保留”为原则的改造探亲假建议,人们的心里还是受了“取消”一词的刺激,普遍产生了失落感,还是有很多不舍。

  当前,劳动者对休假的需求越来越多,尽管我们有周末假期,有春节、国庆等法定假期,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假期从整体上呈现出上升趋势,但劳动者大都仍嫌不够,呼吁更多种类、更长时间的落地假期,社会假期供给与劳动者的休假需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在这样的情势下,社会理应给假期积极地做各种“加法”,而不应该做“减法”,一般性取消探亲假是违背劳动者意愿的,也是违背劳动保护规律和假期演变发展规律的。

  笔者以为,对探亲假宜优化重组不宜取消。诚然,探亲假制度诞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经过几十年后,社会环境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劳动者的身份属性不再以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为主,假期供给的种类也丰富了,且交通的便捷也缩短了旅行时间,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但揆诸现实,还是有不在少数的夫妻、父母子女相隔异地且因“工作忙、假期不够”等原因而难以常回家看看,难以尽到人伦责任,难以享受亲情的温暖。基于这一客观情况考量,在更大范围内保留探亲假,就给了劳动者更多回家看看的休假选择机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况且,探亲假不仅涉及劳动者权益,也关联着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权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更是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劳动者的探亲休假权利,可以说,探亲假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特殊的法定假,对保障老年人等群体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探亲假具有一定的刚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曾得到较好的执行,而相比之下,带薪年休假尽管在制度设计上具有刚性,但在执行上却刚性不足、效果不佳、难如人意。至于延长春节假期,仅仅是一个“理想丰满”的建议,在短期内很难实现。显然,专家提出的几项探亲假替代措施都缺乏可行性。

  眼下,探亲假的问题是覆盖面较窄以及有关宣传、执行不到位,有关部门有必要通过立法措施将探亲假的执行范围拓宽到涵盖民营企业的所有用人单位,并对探亲假的休假方式、时长等进行重新优化设计,明确探亲假的保障手段。当然,也可结合子女护理假、带薪年休假等休假制度整合考量探亲假。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探亲假的宣传,积极引导劳动者了解探亲假、申请探亲假,指导规范用人单位的放假或准假操作,培育一种健康常态的探亲假休假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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