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
近日,阿勒泰地区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该校财务人员朱某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和该校驾驶培训科三任科长因资金监管不力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
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是阿勒泰地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阿勒泰地区先后制发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十条措施等文件,从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明确以案促改工作内容,用制度保障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抓实“案”的基础。立案时,同步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总体规划以案促改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求被审查调查对象撰写忏悔书、廉政家书、廉政忠告书等,为以案促改提供依据。
抓牢“促”的关键。坚持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变“案件资料”为“教育资源”,编印《典型案例汇编》《忏悔选编》,拍摄《镜鉴》警示教育片等,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展、旁听庭审、受处分干部现身说纪说法、召开退赔大会等形式,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法之弦,知敬畏、明底线,实现惩治一人警示四邻,查办一案规范一片、整改一域。
今年以来,该地区分类分层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0余场,观看警示教育片140余次,学习《忏悔选编》182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厅80余次,参加旁听庭审20余次。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共有3人主动投案,14人主动交代问题。
紧盯“改”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靶向治疗,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入手,向发案单位提出“两建议”,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梳理查找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方面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
通过举一反三抓整改,及时发现解决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症结,扎紧“不能腐”的制度机制笼子,形成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整改工作机制的转变。
截止目前,该地区开展“类案共性分析”和“个案深度剖析”,针对“林草”“人防”系统暴露出的问题,以专项整治推进系统以案促改,梳理排查林业和草原系统问题线索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司法2人。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移送司法也不是终点。我们不仅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相关涉案人员说清楚违纪违法事实,还要帮助案发单位查找病灶、分析病因,提高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最终达到推动发案单位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的目的。”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 吴小梅 孙志刚 | 责任编辑 陈旭)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51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