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取证共治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19-11-05
来源:
作者:
刘琛
日前,公安部起草《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增加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也呈高发态势。应该说,“随手拍”取证的推出,让市民只需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对交通违法行为拍照并上传。市民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交通安全意识也能随之提高。这一“全民共治”新模式不仅可以弥补现有警力不足问题,提高执法效能,还有助于更加广泛地打击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执法威慑力。
其实在这之前,多地交管部门已经开始利用市民举报的图片、视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不仅可采纳市民的举报内容,对于部分举报内容还将给予现金奖励。如今,公安部起草征求意见稿,从顶层设计上予以明确,相信能让这一新模式得到更多推广。
当然,新模式的发展还需更多摸索。比如,针对举报人的个人隐私权,交管部门要严格保护,确保违法行为人不能了解举报人信息。再如,很多人关心这一新模式会不会催生“职业举报人”,这也有赖于交管部门制定更加细致的奖励规则,对举报人当日多次举报的,设立奖励上限,防止“职业举报人”扰乱正常执法秩序。此外,不妨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对市民上传的照片进行精准定位,进一步简化举报流程,让市民的举报行为更加方便有效。
希望每一位参与“随手拍”的市民都能切实增强创建文明交通的责任感,积极协助交管部门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只有形成监管和执法部门牵头、全民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我们的出行环境才会更文明、更有序、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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