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吸毒”7年,纠错通道可以更顺畅

时间:2019-11-19 来源: 作者:

  王钟的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过去7年,湖北武汉市民佘某的个人身份信息一直在公安部门的全国涉毒人员信息库里,但她实际上从未吸毒。作为“涉毒人员”,她面临着出行、住宿等多方面的限制。7年来,她多次向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今年10月11日,她又一次接到通知,其驾驶证面临被注销的危险。

  根据报道,将佘某列入涉毒人员信息库的基层派出所,曾在2013年以证明的方式承认工作有纰漏,因为一名女性吸毒人员冒充佘某的名字,就错误地把佘某录入了信息库。但是,直到今日,全国涉毒人员信息库里依然没有消去她的名字。谁都可能犯错,尽管执法部门的错误会影响公民的生活和前途,但在现实中仍然难以完全避免。问题在于,既然公安机关已经查清事实,那么为什么错误没能得到彻底纠正?

  根据涉事派出所提供的证明:“2013年,我所依据调查结论逐级呈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2013年6月删除了被冒用人佘某的涉毒人员信息。”如果证明所言非虚,那么涉事派出所似乎也尽到了纠正错误的义务,甚至认为佘某的信息已经被删除了,其日常生活不应该再受到影响。然而,事实似乎有点“打脸”,不仅佘某的“涉毒”信息没有被及时删除,她还反复遭受生活中各种受限制的烦恼。

  目前,外界尚不清楚涉毒人员信息库的具体运作流程。需要“逐级呈报”,足以说明纠正错误的步骤之艰难超出了派出所的掌控范围,而中间只要有一个环节受阻,佘某的“清白之身”就无法得到恢复。

  对涉毒人员信息维护的谨慎,在一般情形中,是必要且理所应当的。只有严格把住审核关,不“放跑”每一个涉毒人员,才能发挥涉毒人员信息库的威力,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但是,再刚性的制度,都会面临运转中的错误,任何制度设计都应当考虑到容纳错误的余量。如果单方面地把牢对涉毒人员的“出口关”,而不考虑错误录入信息的情形,那么涉毒人员信息库就称不上完美。

  如果因为基层派出所没有足够的权限纠正当初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但也应该主动跟进纠错进程,而不是让受牵连的公民自己跑动,反复受折腾。根据报道提供的信息,除了当初为佘某提供一纸证明外,未有其他的付出。对于已有错误,尚且不能主动作为,尽最大努力挽回,那么在其日常工作中,会不会存在懒政的问题,也不得不让人打一个问号。根据报道提供的信息,除了当初为佘某提供一纸证明,我们看不到派出所为纠错尽到了多大的努力,表现出了多少愧疚。对于自己犯下的错误,尚且不能主动作为,尽最大努力挽回,那么在其日常工作中,会不会存在懒政的问题,也不得不让人打一个问号。

  目前,佘某已将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起诉至法院。以行政诉讼的方式,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是佘某所应有的权利,但恐怕也是她无奈的一步。希望随着此事在更高层面受到关注,不仅佘某能尽快恢复正常生活,更能推动涉毒人员信息库建设完善纠错机制,减少对无关公民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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