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3.32万 北京麦当劳被列为被执行人
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麦当劳)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消息引发关注。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执行法院北京东城法院了解到,该案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11月19日,北京麦当劳已向当事人支付了涉案3.32万元款项。目前,只剩398元执行费未交,该公司律师已确认将于下周一(25日)缴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于今年11月13日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32万元。
北青报记者从执行法院北京东城法院了解到,该案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法院执行法官靳欣解释道,北京麦当劳员工因认为自己被违规辞退,申请劳动仲裁获支持,北京麦当劳未提起诉讼,亦未支付款项。“北京麦当劳逾期未支付相应款项,法院于11月13日将其列为被执行人。”
2011年8月,赵某入职北京麦当劳负责检查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的工作,后因患病需要治疗,休假时间较长被公司辞退。赵某认为,北京麦当劳的解聘行为存在违规情况,“应该是先给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不能胜任才能被辞退”。
没了工资和收入的赵某便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北京麦当劳支付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的16个月工资、五险一金等赔偿金。
北京麦当劳方则认为,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并主张分段计算工资,因五险一金不属于仲裁的范围,只同意按病假工资的80%支付报酬。
法院支持了赵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请求,裁决北京麦当劳支付赵某33200元。10月9日法院下达裁决书,以邮寄方式送达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
执行法官靳欣介绍道,投递回执显示,该公司10月12日签收了裁决书,但15天的诉讼期届满后,北京麦当劳并未提起诉讼。按照规定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北京麦当劳应自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赵某支付工资33200元。“也就是说要在11月9日之前支付。因北京麦当劳未按期履行,法院于13日立案执行,并向北京麦当劳发出执行通知。”
靳欣告诉北青报记者,在被列为被执行人后,北京麦当劳于11月19日向赵某支付了相应款项。法院也已经向当事人赵某进行了核实确认,“目前仅剩下398元的执行费未交,对此,北京麦当劳的律师也已经确认内部已经走完流程,下周一会交”。
靳欣表示,当北京麦当劳的支付义务履行完毕,当事人也实现了权益,案件就可以完结了。届时,北京麦当劳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就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屏蔽掉。(记者 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