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专场”详解“26条措施”为台企提供同等待遇
12月11日,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郑持平、科技部港澳台办副主任徐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李玉冰、国台办经济局副局长陈斌华,详细介绍“26条措施”中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刘欢、于嘉、石龙洪)上月,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受到台胞台企欢迎和肯定。国台办11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郑持平、科技部港澳台办副主任徐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李玉冰、国台办经济局副局长陈斌华,详细介绍“26条措施”中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陈斌华应询表示,这13条措施进一步回应了广大台企的诉求和期盼,主要考虑就是更多为台胞台企提供发展机遇、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台企参与大陆高质量发展、高科技创新,帮助台企加快科技创新,降低综合成本,抢抓发展机遇,实现更好发展。
陈斌华指出,13条措施和去年出台的“31条措施”中涉及台企的12条在理念上一脉相承,就是彰显“两岸一家亲”理念,体现一视同仁,同时又与时俱进,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含金量。概括地讲,有三个亮点:
——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热点。例如,第2条围绕5G这一产业热点,将积极支持两岸企业就5G产业开展交流合作,欢迎台企参与大陆5G建设,共享大陆5G商机。
——回应台胞台企重点关切。例如,第8条针对台企特别是中小微台企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申请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
——含金量进一步提高。例如,第1条支持台企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和“四类”中心建设,助推台企加快科技创新,融入高质量发展。
陈斌华表示,“26条措施”发布以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部署落实工作,相关落实和配套对接工作正抓紧进行。例如,福建省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召开政策说明会,明确一些措施的具体方案;江苏省昆山市推出服务台胞台企20条新举措,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同等待遇。下一步,我们将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台胞台企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