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时间:2019-12-17 来源: 作者:

  新华社济南12月16日电(记者杨文)网上买到不合心意、质量不好的物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但跨境走私来的“洋垃圾”能否退回?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走私废物案件中,运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让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将废物运回境外,不仅量刑上从轻处理,保护了企业继续发展,也避免了“洋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被告人小元(化名)在青岛经营一家国际物流公司。2018年8月,该公司申报了10个集装箱共240余吨粉末涂料。经鉴定,该涂料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也就是“洋垃圾”。集装箱堆在码头上,长期存放需要高昂保管费用,也有潜在的危害环境风险。“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吨又需要数千元,这将由国家来承担。”青岛大港海关缉私分局侦查员苏永庆说。

  作为办案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尹祥茹在提审时多次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念,鼓励小元积极退运废物,通过主动退运争取从宽处罚。“如果货物退运了,没有给国家环境造成实质损害,在量刑上可以充分考虑减轻的幅度。”最终小元决定自费将走私废物退运境外。

  检察机关在综合考虑小元主动退运、自首、认罪认罚且犯罪嫌疑单位系民营企业等情况,提出判处被告人小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的量刑建议,并决定对小元取保候审。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意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目的。

  近日召开的山东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程序规定和证据标准“双落实”,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量高、社会效果好,推动山东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

  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制定《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随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也制定《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本案则是山东检察机关通过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山东检察机关建立巡回督导制度,并加强各地动态监控,定期分析通报各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采纳率等情况;建立逐案背书制度,由上级部门把关审核,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尽用。

  数据显示,9月至11月,山东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分别为74.1%、81.4%和82.6%,呈现稳步增长。

  “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许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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