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大咖”支招如何办好认罪认罚案

时间:2021-08-04 来源:重庆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记者 舒楚寒)近日,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孙长永一行到江北区检察院,为检察干警带来了一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专题培训课。同时,该院的结对帮建院——石柱县检察院的全体干警也借助视频连线“云端”听课。

  专题培训会上,孙长永站在比较法学视角,深入分析了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特点,并从自愿性、真实性、公平性和庭审审查等方面加以具体阐释。如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孙长永提出,要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多重功能价值角度,严格精准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取向;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统筹兼顾平衡各方利益;要正确认识检察官作用,严格落实检察官客观义务,从严把握证据证明标准,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要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益,严格审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这堂专题培训聚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前沿问题,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注入先进理念,听了很‘解渴’。”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准确把握认罪认罚的“从宽”、切实做好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充分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扎实开展三类重点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石柱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强表示,借助结对共建机制“蹭课”,让该院干警深化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论认识,也对如何准确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了更深的了解,相关建议有助于启发实践中的办案思路,将有效提升该院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质量。

  课上,了解江北区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情况后,孙长永、石经海分别围绕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如何处理认罪认罚与量刑情节之间的关系、量刑建议的地位等问题,与同会人员进行了热烈探讨。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两院检察干警抓住难得的机会,纷纷向心中的学术“大咖”提问求教。孙长永、石经海、闫召华等专家学者从司法理念、制度设计、价值取向、司法实践等多维角度,对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上诉、被告人及辩护人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识不一致等问题一一予以解答,为检察干警正确理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指引。


原文链接:http://www.pacq.gov.cn/rdjj/2021/0730/107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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