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深化“四减”工作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通讯员 冉小芳)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彭水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等“四减”工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减审批时限。一是深化企业开办机制,进一步推进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应用“网上办”+“掌上办”的双向通道模式,基本实现“一个终端全办结、一个平台全覆盖、一套电子证照全应用”;二是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将原有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至20天(自然日),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且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当场受理,并在1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减审批环节。一是取消名称预先核准,改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进一步放宽名称审查条件。二是取消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制度,实行“审核合一”,落实专人对“网上办”提交的新设登记申请实行“即交即审”,审核实现“零等待”,营业执照“秒批秒取”。三是改审批为备案,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销售者,由“食品经营许可”改为“食品销售备案”,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填写完成备案信息采集表后即可开展经营。 减提交材料。一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免于提交不动产权证明、租赁协议或无偿使用房屋声明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仅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对其拟作为住所的房屋权属关系、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作出符合事实的承诺,即可按其申报承诺的地址核定住所。二是探索推进工业园区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与园区共同研判确定“集群注册”运营单位,对拟注册的市场主体缩减住所申请材料。 减跑动次数。一是推广“无纸化”“零见面”登记,依托“渝快办”政务平台“一网通办”、手机APP端“E企办”, 实现大部分登记事项“无纸化”、所有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的全覆盖,切实让 “信息跑腿”代替了“群众跑路”。二是服务群众“容缺办”。对非要件欠缺的注册登记审批事项进行提前预审、容缺受理、事后补正,并开辟快速通道,指导企业快办快结、即办即走。同时通过“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急事特办”等方式,做到 “行政审批不打烊、服务指导不掉线”。 |
原文链接:http://www.pacq.gov.cn/rdjj/2021/0817/108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