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公安厅“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

时间:2021-09-0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 作者:佚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方式

  责任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社会公众

  利用门户网站、宣传和公告栏等进行普法

  厅国保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扫黑除恶密切相关法律法规

  社会公众

  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和公告栏、电视报纸和新媒体平台等进行普法

  厅刑侦总队、扫黑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社会公众、特定相对人

  利用门户网站、宣传和公告栏等进行普法

  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

  反传销、反集资、反假币法律法规宣传

  社会公众、特定相对人

  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进行普法                             

  厅经侦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社会公众

  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进行普法

  厅治安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社会公众

  利用宣传和公告栏、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进行普法

  厅治安总队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社会公众、特定相对人

  利用宣传和公告栏、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进行普法

  厅治安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打击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社会公众

  利用宣传和公告栏、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进行普法

  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社会公众、特定相对人

  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办证窗口等进行普法

  厅出入境管理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属地网络运营者

  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教学视频、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普法

  厅网安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毒品犯罪相关法律法规

  社会公众

  利用宣传和公告栏、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进行普法

  厅禁毒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社会公众

  利用传统媒体或新媒体等开展宣传活动

  厅反恐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社会公众 

  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宣传、阵地宣传、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厅交警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反走私法律法规

  社会公众、特定相对人及利益相关人

  1.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公告栏、电视报纸、新媒体平台、微视频等开展普法宣传

  2.到互市区、进出境旅检现场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页

  南宁海关缉私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社会公众、特定相对人及利益相关人

  现场普法、印发宣传册、展板展示、微信公众号等

  厅森林警察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与出行安全、反恐、防盗骗有关法律法规

  社会公众

  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和公告栏、电视报纸和新媒体平台、微视频,印发宣传册等进行普法                                    

   

  厅机场公安局

  《广西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与出行安全、反恐、防盗骗有关法律法规

  社会公众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特定时间节点等开展宣传

  南宁铁路公安局

   

   

   

  


原文链接:http://gat.gxzf.gov.cn/xxgk_68662/fdzdgknr/bmwj/t100214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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