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接收投诉材料说明
时间:2021-09-27
来源: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作者:佚名
投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信
标题:***投诉信(举报信、求助信或情况反映)等;
收文单位:直接写我单位名称或相关各网站名称;
二、正文内容
1、写清楚当事人身份(我是谁);
2、被投诉人身份(我要投诉谁);
3、投诉事件的完整过程(具体事件以时间顺序写清楚)
4、掌握的证据资料;
5、诉求是什么(即具体要求和想法)。
三、落款
签字:当事人亲自用黑色碳素笔签名,姓名上用食指按红色手印,多于15位选代表签字按手印,同时附上当事人的委托书,提供当事人原大小、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标好手机号或其它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外必须向我单位提供原件,不按上述规定,拒绝受理。
四、相关证据
提供本事件相应的证据材料(可以是公文材料、证照合同、票据证言、图片资料、录音录像资料等),以及整个事件曾经的上访维权经过和相关资料、证据等。上述证据均要复印件,最好有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
将所需材料(纸质文档)整理完之后邮寄到下面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010-56021389 、5338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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