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领用单位带章空白核实函保证书

时间:2023-02-02 来源: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作者:佚名

  我依照本规定领取《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并按规定要求认真使用、妥善管理,做为领用管理人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开出《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前,对所发资讯稿件审核,合规后将纸质材料存档并同时电子版报总部备案,并告知撰稿人文责自负。违法违规签发《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取消其领用资格。

  二、不超出撰稿人工作区域签发《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并只用于法制课题调研或相关资讯核实,内容打印或书写工整无涂改。在相应主任电话栏内正确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

  三、打印填写收件单位、收件人、主题、总页数、附件页数等信息做到真实、准确、简洁,做到资讯稿件内容真实,无虚假、无侮辱诽谤等内容。

  四、不影印、彩印或复制《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按编号使用原件,如实打印、填写、签发、管理。按接收《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的主体及核实事件,做到一函一主体,一函一事件。

  五、做为《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领用人,我依法依规负责签发、使用和管理,不将《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交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否则后果自负,并同意单位取消领用资格或工作资质。

  六、做好《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的签发、保管、存档、报备工作,遇聘任期满、自愿离退、违规除名等情况不再使用,并按规定及时退回北京总部缴销。违法违规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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