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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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6日在广州举行。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裴显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也分别致辞。
裴显鼎在致辞中指出,粤港澳三地司法法律界人士,共同举办司法案例研讨会,通过展示庭审的方式,促进司法交流互鉴,对推动大湾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裴显鼎强调,要按照“中央要求、湾区所向、三地所长”原则,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与港澳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深度对接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现代化管理经验丰富等特点结合起来,推动制度有效衔接,促进三地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的安全、便捷流通。要注重平等保护,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权利保障一视同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拓展深化司法协作交流,持续加强三地司法案例交流和研究。
郑若骅表示,以同一案例作为探讨基础,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交流和学习,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有利于汇聚三地司法智慧,共同推进大湾区司法交流与互鉴,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研讨会上,粤港澳三地法官、律师用模拟法庭的方式,按内地、香港、澳门诉讼程序分别对一起跨境商标权保护案件进行了审理,以此对粤港澳法律制度的差异进行比较性研究。
据了解,去年前11个月,广东法院共审结大湾区涉港澳民商事一审案件9091件,案件类型涉及生产经营权、商标权、跨境投资、跨境贸易等领域。粤港澳三地司法交流日益紧密,去年8月,在广州举办了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9月份在湛江举办了第五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同月广东高院还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框架安排》。12月份广东高院发布了第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今年元旦伊始,广东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为推动多元化解涉粤港澳三地跨境商事纠纷提供了规范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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