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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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通知部署,经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督察方案,全面启动广东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这也是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印发后,广东开展的首次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对象涵盖3类共69个单位,具体包括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外部行政管理为主要职责的省直单位,以内部监管和行政协调为主要职责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实现督察对象的全覆盖。督察方式包括内部督察和第三方社会评议,内部督察包括网络督察和监管数据收集,社会评议委托第三方实施。督察内容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此次广东的督察工作切实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减轻基层负担。督察工作不要求各地各部门提供自评报告,不要求各地配套开展对下级督察工作。同时,坚持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第三方评估和监管数据收集等工作相结合,通过运用网络检索等“互联网+督察”方式开展工作,既确保督察任务百分百落实到位,又切实提高督察实效。
据了解,近期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全国多个省份启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工作,广东省虽不属此次中央实地督察对象,但仍坚持标准不放松、要求不降低、工作不松懈,全力以赴持续推进广东全面督察各项工作。(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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