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衡水市司法局

关于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涉法事项

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法制机构:

  为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构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法律服务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现就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审核把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政治站位。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决策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河北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衡水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策部署,认真学习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合法性审核。准确把握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要求,深入系统研究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主动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确保全市出台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科学有效,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强化发文审核,确保依法合规。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措施、政策文件、重大合同等事务,坚持靠前服务,积极主动作为,从主体、权限、依据、内容以及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对潜在法律风险进行提示,确保各项决策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重点加强对发布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定、命令、办法、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格制定主体和权限要求,杜绝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等问题发生。因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经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可以依法简化制定程序,但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并依法依规向市司法局报请备案。

  三、精简工作流程,保证审查效率。对审核流程进行梳理优化,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相结合,急件急办、特事特办。要主动加强与送审部门和政府办公室衔接,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同步推进,进一步压缩、减少公文流转环节。要进一步整合充实审核力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运用网络载体采取书面或者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审核;遇有重大疑难问题,进行集中会审,依法快审快结。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加强分析研判,防范潜在风险。要及时关注社会舆情热点,加强对疫情防控情况收集,积极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对本地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复课,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疫情态势,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本地政府出谋划策,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复课合法合规、高效安全,主动为企业和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潜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依法保障党委政府精准施策,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衡水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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