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通过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原标题: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通过

  明确严禁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在闭幕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及近发日在北京生的民航总医院伤医事件,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司长赵宁回应,此事不是医疗纠纷问题,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国家卫健委对任何形式伤医事件零容忍。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

  赵宁表示,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都要受到法律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董小迪)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