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政法机关要形成合力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 法制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日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  做好执行工作、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将解决执行难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近三年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从当前各地执行情况来看,一些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源头性问题依然存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必须从源头上、根本上加强综合治理。  通观《意见》全文,我们可以看到,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意见》的核心与重点。综合治理既是政法机关内部的信息共享、协同协作,也是所有各有关党政部门、企业和组织共同的信息共享、协同协作。在强大的综合治理网络下,将切实形成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治理新格局。而源头治理则更体现为制度机制建设,以健全制度完善的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为确保《意见》真正落实,各级各地政法机关要做到明晰责任、分工负责。  人民法院作为执行工作的主要部门,首先,要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整合完善现有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实现网络化查找被执行人和控制财产的执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国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平台,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系统的联通对接和信息共享。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查找被执行人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等工作机制。第三,要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健全执行规范制度体系,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强化执行指挥系统。同时,要加大执行强制力度,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创新和拓展执行措施,推动执行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工作。首先,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探索建立全国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平台,实现执行工作信息化、精准化。其次,要做好失信被执行人的批捕工作,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最后,依法审理起诉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的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要积极辅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首先,要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完善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协作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协作查扣被执行人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建立网络化查人、扣车、限制出境协作新机制。其次,对人民法院决定拘留、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被执行人以及协助执行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收拘。对暴力抗拒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及时处置。最后,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推动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执行难归根到底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没有建立合理的预警机制、退出机制、保障机制等等。为推动源头解决执行难,《意见》提出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完善市场退出工作制度机制,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完善司法援助制度,做好执行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完善责任保险体系,保障大规模受害人合法权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堵住漏洞五大举措,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指明了工作方向,搭起了“四梁八柱”,作出了明确部署。下一步各级各地政法机关要以《意见》为蓝本,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形成执行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推动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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