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法院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

时间:2021-11-10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黔东南州雷山县法院向台江县萃文街道南省村发出一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保护令措辞严厉,禁止继续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新建或扩建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禁止继续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据了解,该《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系全国首份。

台江县萃文街道南省村,系由原南省村、板凳村两个小村合并而成。两小村均于2013年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拥有众多碑刻文物、契约文书、坡屋顶民居建筑和张秀眉故居、张秀眉古墓、张秀眉练马道、古枫树群等古迹,均被列入保护范围。因其厚重的文明根脉和浓郁的乡愁韵味,成为黔东南州历史瑰宝和旅游资源精品,引来无数游客留连忘返。

2014年,两小村合并后,台江县委托省级设计院及时作出保护发展规划,对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样式、风貌进行规范保护,重点保护古井、古树、田地及其周边区域不受侵占。尤其规定,新建建筑必须采用木质结构,与传统民居相协调,符合当地特色和传统风格。但自2017年以来,保护区村民建房未按规定沿袭木质传统风格,新建砖房33户,其中占用耕地的14户,且均未办理用地和规划审批手续,原有风貌遭到持续破坏。

针对这一现象,台江县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3日向萃文街道办事处下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所属南省村村民破坏传统村落风貌的行为依法查处,但建议发出毫无效果,违法建房越来越多。台江县检察院遂于2021年10月12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萃文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全面履行管理南省村村民违法建房的职责之行为违法,同时判令办事处全面履行职责,并对村民违法建房的问题依法处理。

根据黔东南州中级法院指令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规定,雷山县法院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深入南省村开展调查和诉前协调。经现场核实,确认南省村传统村落保护区内新建房屋多系砖石结构,且未依照规划进行修建,更有多处房屋正在违规新建,对传统村落的风貌蚕食和破坏较大。

雷山县法院认为,传统村落传承着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是文明之根、乡愁之所、前进之力,必须加强保护、传承和弘扬,才能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鉴于南省村传统村落现状,加强保护已是迫在眉睫,必须以“重症须得猛药治”的理念,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好传统村落,才能保住历史瑰宝,赓续文明根脉,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遗产,并为发展旅游经济、助推乡村振兴夯实基础、积蓄能量。为了避免保护区出现新的违法建房,传统风貌出现新的损毁,雷山县法院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黔东南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紧急发出了《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对于萃文街道办事处的行为,也将及时判决。同时,该法院还成立了“传统村落保护专班”,对萃文街道办事处及南省村,不断跟进整改情况,直至传统村落恢复原貌。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11/492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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