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首次开展刑事案件网上审理被告人在看守所也可出庭受审

时间:2020-03-0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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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合议庭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戴着口罩,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席位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大屏幕,显现着四地连线的实景,屏幕画面清晰、现场声音流畅。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毒品刑事一审案件进行互联网庭审,这也是上海法院首次开展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并贩卖某种新型毒品共计3000余克,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均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有效地质证,并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庭审结束后,各方通过云间签署庭审笔录。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规范有序。

  此前,上海法院在民商事案件中已经多次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审理,对我们院来说,相关技术已经很成熟了。本案审判长、一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余剑说,与民商事案件相比,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更加复杂,因为牵涉到检察院、看守所、辩护人等多个主体。该案恰逢新冠肺炎期间,网上审理可以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及法院干警的身体健康,因此得到了各方的积极配合。在余剑看来,在这个特殊时期网上审理刑事案件,还有更特殊的意义,它彰显了法院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对于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据悉,一中院目前正大力推行互联网庭审,设置11个互联网法庭,可满足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的不同审理需求,制定《互联网法庭使用指南(暂行)》。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完善各项机制,为后期在上海一中院乃至上海法院系统全面推广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提供经验。一中院院长黄祥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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