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 作者:佚名

  

  关于做好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试点工作的通知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玉林市公安局人口(户政)管理支队(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精神,根据公安部“跨省通办”试点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区作为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的试点省份。为进一步做好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工作,经总队研究,由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玉林市作为我区户口迁移“跨省通办”的试点城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工作是国务院和公安部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区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对进一步深化我区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有着重大意义。试点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按照公安部部署的时间节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

  二、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协作。鉴于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还在测试运行阶段,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机制还在不断完善,各试点城市要建立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市、县、派出所三级联络机制,每一级均要落实专门负责人员,负责日常的业务和技术对接工作。同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与外省试点单位积极沟通协作,快速处理业务办理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培训,精心组织实施。自治区公安厅针对户政业务“跨省通办”专门开发了新的系统模块,试点单位要加强对基层户籍民警的业务培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户籍窗口全体民警接受培训,尽快熟悉业务精通办理流程,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

   

  附件: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

                       2021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gat.gxzf.gov.cn/xxgk_68662/fdzdgknr/bmwj/t108563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