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修订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时间:2021-12-15 来源:重庆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对《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暂行)》作出修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对规则的修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的内容进行修改,如增加包括“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限制生产经营活动”等新的行政处罚种类等;二是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以及《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增加了“可以不予处罚”的裁量情形,并对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法定和酌定情形作了补充和完善;三是对部分文字内容进行调整,增强协调性,如将“残疾、疾病”的表述,修改为“重大疾病”等。

  记者 张柳妞


原文链接:http://www.pacq.gov.cn/rdjj/2021/1210/1122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