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执法顽疾整治
(记者 吴怡星) 12月10日,升级版的“福建110”微信小程序重新上线。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此次升级主要是在原有的文字报警、视频报警、语音报警和门牌扫码等应用的基础上,实现“福建110”微信小程序和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平台、网上督察系统的资源整合,畅通群众对公安执法的外部监督渠道,构筑群众投诉举报的“绿色通道”。
据了解,省公安厅通过挂载外链等手段,将执法公开平台功能全部整合至“福建110”小程序,实现“一屏式”报警查询和投诉举报。群众通过小程序即可完成“微信报警、视频报警、门牌扫码报警、报警记录查询、警情案件办理进度查询、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操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省公安厅在执法公开平台投诉举报功能的基础上,着力推动执法公开平台与网上督察系统双向对接,群众投诉举报不仅反馈到办案部门和办案民警,也同步推送至网上督察平台,由督察部门跟踪落实,按投诉举报通道直接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实现“互动式”反馈,确保群众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为抓好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省公安厅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取保候审”等执法顽疾,积极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执法顽疾整治系,有力强化执法办案内外部监督,推动提升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据悉,省公安厅综合运用智能化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扫除执法监督盲区。依托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开发“未结案件办案进程说明及跟踪催办”功能模块,对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9种预设模型的未结刑事、行政案件,强制要求说明未办结理由,并纳入滚动跟踪催办流程;在执法监督平台设置案件超期未受理、案件临期未处理等17个风险点,由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测扫描,并以系统派单形式发布排查指令,进一步提升筛查执法问题的覆盖面和准确性。
同时,省公安厅建立办案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三级核查“举报、投诉”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首次由办案部门主要负责人核查反馈;二次由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和督察部门核查反馈;三次以上的由上一级督察部门核查反馈。建立贯通法制、督察、纪检监察部门三个监督部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加强数据共享、情况通报、问题交办、协作配合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执法问责体系,将靶向施治与高压震慑有机结合,架设起规范执法“高压线”。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1/zhihuizhengfa_1214/12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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