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齐鲁法制网3月19日讯 3月18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通报全省检察机关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王小玉解读了《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平稳发展实施意见》,济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守强介绍了市检察机关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省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孟宪伟主持发布会。
张振忠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安排,全力服务保障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特别是我省全面复工复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一委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服务等各项手段,努力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3月17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268件382人,受理审查逮捕48件62人,批准逮捕35件43人,不批准逮捕10件16人;受理审查起诉48件59人,起诉35件53人;一审判决23件24人。从涉及罪名来看,诈骗罪132件144人,数量最多。其他依次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7件147人,列第二位,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27件51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6件39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15件42人,非法经营9件15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5件66人,列第三位,其中妨害公务罪20件22人,寻衅滋事罪16件16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1件17人,非法狩猎罪6件8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濒危野生动物罪2件3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5件7人,列第四位;故意伤害罪4件4人,列第五位;其它罪名5件14人。
妥善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
注重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10件146人、撤案105件119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积极提供便利服务,采用电话办、邮寄办、智能办等方式,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15件,抗诉或建议再审90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疫情期间的诉讼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的职能价值,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316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在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卫生、市场监管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6件,督促弥补社会治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切实保障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
办案中审慎采取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11人次,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83人。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劳动者依法维权。深入开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专项监督,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1件,涉案金额292万元。妥善化解疫情期间各类矛盾纠纷。通过信件、网络、电话等非接触方式受理来信来访5960件,依法全部按时办理答复。
努力提供各方面急需的“检察产品”
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共同下发为我省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提供检察司法保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涉企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提出细化要求。为广大学生及家长普及法律知识。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检察工作办案经验,与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合作,利用“云课堂”等方式向学生推送、教授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等相关法律政策常识。为社区抗“疫”贡献检察力量。广泛开展党员社区“双报到”工作,广大检察干警活跃在人员排查、体温检测、清洁消杀、防控宣传、防疫劝返、值班值守、秩序维护等工作一线,涌现出“父女齐上阵”等一批感人事迹。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落实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据了解,省检察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共6个方面、21项具体措施,涵盖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检察监督等内容。
《意见》坚持平等保护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做到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司法保护和司法服务平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工作。按照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基本规定,细化完善司法办案的标准和程序,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出现的司法问题,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既体现从严从快打击的政策要求,也防止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该严惩的依法严惩,该从宽的依法从宽,力争以较小成本、较少对抗实现最佳效果。
《意见》强调用好打击手段。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各类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坚决惩治涉企相关职务犯罪,务求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用好治理手段。配合开展对企业周边治安乱点的专项整治,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妥善处理涉企矛盾纠纷,健全检察长直接联系企业、重大项目的常态化机制,营造企业发展所需的安定环境。用好监督手段。依法监督纠正利用公权力插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或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优先快速办理进入检察环节的涉疫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认真办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案件,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用好保护手段。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办理与疫情相关的涉企刑事案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少捕慎诉司法检察政策,对涉企案件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每案必查”,对涉案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等,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张守强介绍,目前,济南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对全市检察机关1700余名全体人员情况实行“日调度”“零报告”,做到无一遗漏,确保信息畅通。建立涉疫情案件专人办理机制,与市直政法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进一步形成打击合力。充分发挥 24小时预约一体化律师接待智能平台作用,两级院远程提审57次、处理网络信访和电话400余件、律师网络阅卷87人次,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同步有序开展。截至3月16日,已提前介入20件29人,批捕3件5人,起诉3件3人。
依托“检察护航APP”平台向8700多家民营企业推介涉疫情各类法律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10条具体措施,努力为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选派六批干警130人次,成立15个工作组,下沉到15个社区开展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委万名干部“四进”工作要求,选派10名干警,组建2个工作组,由副局级领导干部带队下沉社区,在重大考验面前展现了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