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行动

时间:2020-03-23 来源: 作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以来,陕西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为陕西省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提高认识、勇于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的责任感

在专项行动中,陕西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关键时期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会同陕西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制定了全省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普法宣传五项举措。要求全省各级普法宣传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宣传形式,扩大覆盖面,注重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陕西省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传统媒体专题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播发刊发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在陕西省主流综合网站和各级普法网站开设“战疫情普法宣传”专栏;利用“融媒体”和“新媒体普法”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等,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推送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创新形式、广泛动员不断扩大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

陕西省各地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机构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推进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基层一线场所,掀起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热潮。

陕西省司法厅向全省推送全国普法办编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汇编》电子书,组织参加“中国普法网”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答。宝鸡市、汉中市上下联动,编发倡议书,利用移动端发布防控疫情信息,印发宣传挂图和彩页,制作宣传横幅,组织普法骨干和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进行防疫专题宣传。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等单位通过各种媒体,及时编发《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和公众防护指南》。延安市制作了微视频、陕北说书小段,通过新媒体进行宣传。商洛市开办了“疫情防控普法先行”专栏,制作了“一法一H5”,推出普法视频。铜川市、韩城市、汉中市、安康市等市选取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视频音频资料,在全市所有室外LED宣传屏滚动播放。榆林市、杨凌示范区设立“疫情防控普法小黑板”专栏、制作了“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法治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宣传视频,加大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力度。

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着力提升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

陕西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在统筹推进全社会防控疫情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本系统业务和职能,注重发挥全省1300多个基层司法所作用,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普法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骨干在承担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的同时,运用流动宣传车、大喇叭、电话、微博、微信等方式,积极进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动员广大群众推迟婚嫁喜事、简办丧事、取消聚餐,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纪防控疫情,全力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陕西省律师协会成立10个律师志愿者服务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进行分类解读、撰写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主动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陕西省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人民调解协会等团体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动员社会力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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