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服务、速侦查、巧调解……珠海政法机关各显神通,助力复产复工
疫情发生以来,珠海市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同时,积极推出服务民生、支持企业发展的多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确保珠海市经济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一、在线上服务上精准发力,服务群众不间断
珠海法院运用远程庭审、云上法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线上查控、司法网拍等网上办案新模式,优先开展线上开庭、线上合议、线上执行;明确网上庭审操作规程,确保在线诉讼合法规范有序。
珠海检察院通过12309网站、APP平台、电话、传送电子卷宗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坚持为群众提供检察服务。
珠海公安机关成立服务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紧贴企业需求,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生和企业的措施》《关于进一步转作风提效率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安排》,大力推行“网上办、邮寄办、自助办”,并在户政、治安管理、出入境、交通管理业务办理服务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和刑事执法行为等方面,支持珠海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珠海司法行政机关组建中小企业应急律师服务团,编制《企业复工复产律师服务手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扶持政策措施汇编》《关于民营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涉外业务、商事法律问题解读》《对企业复工事件和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问题解读》等文件,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参考;开发上线“珠海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小程序,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依法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
珠海公证机关为涉疫情的公证事务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开展代调查、运用共享信息进行核实等手段,对中小企业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在打击管控上增强合力,维护秩序不手软
珠海市中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办理妨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成立专责小组,健全快速反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衔接流程,提升涉疫情刑事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工作质效。
公安机关紧盯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哄抬物价、干扰疫情防控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应用智慧新警务等科技手段,提升快速精准打击能力,截至3月10日,全市共累计侦破涉疫情刑事案件72宗。
检察机关加强侦查取证引导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21宗涉疫情刑事案件,确保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
审判机关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从严从快审判,共审结4宗涉疫情刑事案件,其中1宗从立案受理到宣判审结仅用时18个小时,形成了有力震慑。
此外,公安网警部门持续强化网上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有害信息,维护健康的网络秩序。
三、在执法司法上用好权力,适用法律不机械
珠海市中院出台《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提出妥善审理涉疫情民商事案件、促进互利共赢劳资关系、发挥破产审判重生功能、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调解与和解方式促成小微企业复产等十条司法保障意见。
准确理解和适用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及时通知和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等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评价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维护交易稳定。
坚持鼓励交易原则,慎用合同解除,引导当事人协商变通,鼓励继续履行合同,按照公平原则分担经济损失。
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程度,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公平合理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的权利义务。
落实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因疫情致使企业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支持提前或变相提前收回借款,积极促成当事人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和解,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
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尽量采取“活封”、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等方式缓解企业压力。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场所、物资和资金等采取强制措施。
四、在法治宣传上持续用力,教育引导不松劲
全市政法机关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以及“无人机+喊话机”、流动宣传车、户外宣传栏、乡村大喇叭、标语、横幅等宣传载体,集中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法规、打击战果、以案释法、舆论引导、故事讲述等方面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导企业依法复工复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例如,2月20日,珠海市委政法委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联合市政法各单位及市场监管、人社部门联合举办疫情防控工作网络发布会(法治保障专场),介绍珠海市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相关情况,及时回应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热点问题。
公安机关制作发布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宣传海报45幅、抖音短视频23条、各类信息433篇,平台阅读量达7250万次,新华网、人民日报客户端等中央、省、市媒体和澳门媒体多次进行了报道。
斗门区法院报道其创新举措的《“云上法庭”硬核上线战“疫”与办案两不误》被最高人民法院微博等多家网络媒体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