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安机关积极推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

时间:2022-04-21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处理快了 麻烦少了

  ——福建公安机关积极推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

  □记者龚丽雯

  
“靠神器,省时省油省警力;121,快处快赔少心焦。”在宁德广大驾驶员中间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其称道的就是入选2021年全国政法工作亮点的“快处快赔121”工作机制。

  
宁德交通事故“快处快赔121”平台

  这项发端于福安,拓展于宁德,并在福建全省推广应用的创新机制,通过“一次关注、两步操作、一键理赔”的简单操作,将原来3个工作日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办理、调解和理赔流程缩短到30分钟以内,实现了轻微交通事故的“掌上快处、马上快赔、一次不跑、矛盾减少”,形成了富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路上枫桥”经验。近年来,该做法先后得到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罗东川,副省长、公安厅长黄海昆等各级领导的批示肯定。据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数据,2021年11月中旬,福州、厦门、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市16个县(市、区)先行试点推广,并搭建好线上快处快赔平台。截至2022年2月28日,全省90个县市区已经全部推广“快处快赔121”工作机制,推广率100%。截至2022年3月28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处35667起,现场快赔15491起,赔付金额4476.6万元。

  创新发力事故处理再提速

  3月14日14时许,何先生驾驶一辆重庆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在途经福安市湾坞镇高速口附近路段时,不慎碰撞张女士车辆,造成两车受损。正值疫情期间,何先生原本还担心事故处理程序可能将更加繁琐。可经旁边群众提醒,何先生得知了福安交通事故处理有“神器”,他当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在快处中心值班人员的远程引导下,何先生使用“福安交警”微信公众号中的“快处快赔121”功能,不到20分钟就远程自助完成了现场处理。

  “仅仅拿着手机填信息、传照片,一会儿的功夫,事故就处理好了,还减少了疫情传播蔓延的风险……”看着手机中事故处理完毕的通知,何先生为福建交通管理变革所带来的便利大大点赞。

  2018年11月,为了妥善解决交通事故处置中,群众怕等、怕堵、怕不赔、怕不公等交管服务症结,更好地提升交通事故处置能力,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融合公安部“交管12123”App平台、“保险一键理赔”的基础上,创新研发推出“快处快赔121”平台。

  该平台以微信公众号为依托,事故发生后,群众无须在现场等候交警和保险查勘员,只需关注“福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并按规范拍摄“三张照片”、提交“三项内容”上传即可撤离现场。交警部门在线根据事故形态进行责任认定,将第一时间生成电子认定书推送给当事人签名确认,即可完成事故在线认定。“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只要点击‘一键理赔’,上传身份证、银行卡,通过值班查勘员在线审核、处理,理赔款即可当场赔付到位。”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阮尧忠介绍。

  据了解,该机制运行以来,为福安提供了全天候、全区域、多元理赔的线上快处快赔服务,已实现10310起轻微交通事故线上“云处理”,占福安受理事故警情的46%,将原本3个工作日的处理、调解和理赔流程缩短到平均15分钟完成事故认定,30分钟定损理赔,真正实现了事故快处、交通不堵。

  视频巡查事故审查再提效

  “实现‘数据多跑路’,确保‘群众不跑腿’,这一句承诺的背后,是公安交管部门以公安警务地理信息和视频系统为依托,为事故审查提供的强大支撑。”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快处快赔中心负责人刘允告诉记者,“快处快赔121”机制运行以来,为确保对每一起轻微交通事故的依法、公正处置,各地快处快赔中心都成立了交通事故专业视频侦查组,并抽调专门警力实行全天候24小时在线值守,实时完成事故线上确认定责。“一旦发现提交至后台的事故情况存疑,巡查组民警将对现场视频实时调查,以查证交通事故真实性,最大限度防范‘假现场,真骗保’风险,保障事故快处快赔机制稳健运行。”

  2021年4月6日凌晨1时许,宁德市东侨快处快赔中心后台接到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示。工作人员经反复核查对比,认为当事人提交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保险欺诈。

  原来,当日凌晨0点57分,一辆闽A牌照小车在宁德市天茂城市广场路口倒车时不慎剐蹭后方闽J牌车辆。由于事发时闽J牌车辆驾驶员李某有饮酒,担心被查出酒后驾驶的李某遂与闽A牌小车驾驶员商量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程序,并叫来亲戚冒充驾驶人。

  东侨快处快赔中心通过视频、大数据分析比对等,发现该案涉嫌保险欺诈,遂将案件情况转交事故中队处理。

  
东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

  为了进一步净化环境、提质增效,公安交管部门同时利用平峰时段强化对自行协商涉及保险理赔的、5000元以上较大车损赔付的、一年内多次报警的、事后报警处理的复审,重点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冒名项替、制造虚假事故骗取保险资金、主动多担责侵害保险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保证事故真实有效及责任划分恰当的基础上,一切都是为了让车主最大限度享受公安改革红利。”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黄健说。

  推陈出新便民服务再升级

  目前,“快处快赔121”工作机制已在全省推广应用。而在“移植”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积极结合辖区具体情况,推陈出新。

  
民警向企业员工讲解”快处快赔121”操作流程

  东侨地处宁德市中心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多、北部新城“金娃娃”重点企业集中。为了更好地服务辖区“金娃娃”以及客、货运企业,东侨交警积极协调宁德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宁德18家财险公司联席会议,对快处快赔进行了“升级扩容”。“目前,我们已将‘车辆财产损失5000元以下、人伤2000元以下’的理赔额度,提升到了‘车辆财产损失5万元以下、轻微人伤3000元以下’,并细化了具体赔付标准。”黄健介绍,东侨交警同时还对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赔范围、快赔方式进行了延伸,将适用范围由“各方当事人均在省内投保”扩大至“在全国范围内有投保均可”,并拓展快赔方式为保险公司与指定的汽修厂、4S店直接结算维修费用。这意味着今后车主只需将受损车辆开进修理厂,待维修后再提回完好的爱车,无需垫付维修费用。

  “2018年,公安部发布了第(146)号令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中,单独新增的《自行协商》章节,立法本意就是在尊重民事权利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节约警力、缓解道路拥堵,以达到高效便民、化解矛盾的社会效果。”黄健指出,依据该规定,东侨交警在法律范畴内再次延伸拓展,目前已实现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全覆盖。

  “例如,原来‘快处快赔121’小程序对接的‘交管12123’APP,无法处理车辆无保险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我们新增导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后,对发生事故车辆无保险、但在本起事故中不承担责任的,或者车辆无保险、在本起事故中虽有责任但驾驶人愿意自行赔付他方财产损失的,也适用快处快赔。”黄健说。

  触角延伸纠纷化解再提质

  “对于群众来说,交通事故的处理与理赔速度固然重要,但在遭遇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时,便捷、高效、权威的调解也必不可少。”黄健表示,为进一步传承“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精髓,东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引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常驻1名调解员,对适用快处快赔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无保险在本起事故中虽有责任但驾驶人愿意自行赔付他方财产损失的、有保险但不愿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各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协商协议书而未履行的,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救济,很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而在福安,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机制创新方式,将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庭、保险公司、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基金等事故处理相关单位引入交警大队合署办公。建立起以调解为手段、以交警为前导、以法庭为保障、以保险理赔为基础、以法律援助为支持的“一站式”便民服务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处机制(即“多元调处N+1”模式),实现了伤亡交通事故“协同处置、共同处理、快速理赔、一楼通办”。

  今年1月17日,家住福安的王女士在穿行道路时,被阮先生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碰撞,致王女士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由阮先生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该肇事车辆并未上牌,保险无法理赔,使得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较大争议。

  3月1日,福安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处中心接到王女士求助后,立即成立专项调解队伍,在“诉非联动”调解室组织疑难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经对王女士医疗费、赔偿金等依法核算,并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终于逐步接受4.8万元的调解金额,确保“矛盾不出楼”。

  数据显示,福安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处中心成立至今,共接受法律咨询10余万人次;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事案件4万余件,其中,行政调解3万余件,调解率96.99%,人民调解及司法调解1万余件,调解率95%;调解案件执行率达100%,调解兑现3亿5000多万元;交通法庭判决600余件,交通事故案件信访逐年下降趋零。服务触角的不断延伸,真正实现了交通管理工作“标准提级、服务提速、管理提效”,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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