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检察机关:五项工作机制使刑诉主导责任精准落实

时间:2020-03-30 来源: 作者:

  “截止目前,在疫情防控案件办理中,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疫情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率、法院采纳精准量刑建议率均达100%,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3月25日,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程秀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菏泽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中,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执行涉疫情刑事案件统筹协调、快速反应、案件专报、提前介入、专业化指导等五项工作机制,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最优质的检察产品。

  “我们主要通过三个渠道,来具体落实五项工作机制。”程秀立介绍说,一是积极释法说理。成武县办理的山东省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被告人思想有抵触,检察官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其认罪悔罪,认可有期徒刑十个月的精准量刑建议,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向公众道歉,认罪服判不上诉;二是从快从严办案。郓城县办理的苏某某诈骗案、成武县办理的田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仅用二天的时间就提起公诉,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并当庭宣判;三是检察长亲自办案。疫情发生以来,菏泽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实行认罪认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高位推动精准量刑建议,县(区)检察院对涉疫情防控案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检察长直接办案,亲自阅卷、讯问和出庭,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办案困难和认识分歧,及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被法院当庭采纳,切实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惩治涉疫情防控犯罪。

  菏泽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告诉记者,我们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用足用好精准量刑建议有力武器,既积极有效地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节约司法资源,又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主观恶性大、影响恶劣的妨害疫情防控的被告人,为战胜疫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智慧”和“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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