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法院联合多部门调解纠纷促和谐
时间:2022-04-21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铜仁市印江自治县法院板溪人民法庭联动板溪镇司法所、板溪镇青山村村支两委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8月21日,在印江自治县城区西园路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行人牙齿脱落、多处软组织挫伤,摩托车及小轿车受损。经印江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铜仁市公安机关认定,行人任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摩托车车主及小轿车当事人无责任,现因小轿车维修费及摩托车车主先行垫付的医疗费引发纠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起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及行人系在校学生且又受伤,不能单纯判决了事,要从根本化解这起纠纷,更要挽救一个孩子,特邀请板溪镇司法所及当事人所在村支两委共同调解,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释怀心中的“不愉快”握手言和,该案得以圆满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2/5123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2021年8月21日,在印江自治县城区西园路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行人牙齿脱落、多处软组织挫伤,摩托车及小轿车受损。经印江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铜仁市公安机关认定,行人任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摩托车车主及小轿车当事人无责任,现因小轿车维修费及摩托车车主先行垫付的医疗费引发纠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起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及行人系在校学生且又受伤,不能单纯判决了事,要从根本化解这起纠纷,更要挽救一个孩子,特邀请板溪镇司法所及当事人所在村支两委共同调解,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释怀心中的“不愉快”握手言和,该案得以圆满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2/512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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