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洪山:先行先试,认罪认罚案件全面试行“镜头下办案”
时间:2022-05-18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 袁畅)12月28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两名羁押在洪山区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据了解,这是武汉市首例在押人员认罪认罚远程同步录音录像。
犯罪嫌疑人方某某,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确保认罪认罚具结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现向你本人和值班律师听取意见,本次听取意见及签署具结书过程将同步录音录像,对此你是否清楚?
鉴于两名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人,承办检察官依法提前通知值班律师到场,在其参与见证下,告知犯罪嫌疑人听取意见及认罪认罚具结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察官随后围绕案件基本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方面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在技术部门的配合下,本次同步录音录像运用湖北省检察机关远程提讯系统进行全程规范录制,并在录制结束后对视频资料进行封存留档。
近日,洪山区检察院深入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迅速推进全面试运行工作。
一方面,在本院办案区专门设立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讯问室,第一时间实现取保候审案件认罪认罚具结录音录像全覆盖;另一方面,对羁押在监管场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协同“三远一网”平台实现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对于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予以改进,确保高检院部署的认罪认罚案件同录工作顺利推行,为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洪山区检察院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本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以“镜头下办案”促进全体办案人员规范检察履职行为,着力提升释法说理、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等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xxkjx/202204/t20220425_17035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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