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检说法】让“咸猪手”带上“两项制度”的手铐

时间:2022-05-1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玛纳斯县教育局向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报告了张某某对某在校学生实施猥亵行为的违法线索,该院收到线索后立即提前介入,经公安机关查实,张某某长期对某学校三名幼女实施猥亵行为,且张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侦查中。

  教育局为何要将线索报告给检察院呢?这源于“两项制度”的出台。

  什么是“两项制度”?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监委、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等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全力推动“两项制度”落地

  在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后,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特邀请县监委、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联席会议。会上,该院详细解读了《关于玛纳斯县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玛纳斯县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实施办法》,同时,还与县妇联会签《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明确双方将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线索处置、联合普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惩治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同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最后,广泛听取了各部门关于执行“两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两项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对于未成年人可能受到的伤害,我们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此,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倡议:希望全社会共同关注努力,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 庭州检察、凤城检察

  通讯员 |任彦彦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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