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工商联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加强公安机关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前移法律保护关口,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良好法治环境,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我市经济发展,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打造精准服务节点

  设定每月第二周的周五为“企业服务日”,由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民警会同市工商联法律部工作人员,在市工商联、区工商联及行业商会、异地商会或民营企业,采取现场办公方式,当面倾听企业诉求,针对来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及经济违法犯罪方面的问题、司法诉求、维权需求,点对点提供法律政策宣讲及报案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针对性。

  二、推进市区两级联动

  公安经侦部门按市、区两级分别对接工商联、重点商会及民营企业,设立服务企业工作组和法制辅导员,不定期深入服务单位,通过组织开展座谈走访、法治沙龙、以案释法等形式,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守法教育及法制培训,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征求商会、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提升服务民营企业质量。

  三、建立绿色报案通道

  充分发挥经济犯罪预警服务平台的衔接作用,工商联对民营企业遇有经济犯罪侵害问题,及时通报公安经侦部门。公安经侦部门对工商联反映的有关问题或移交的犯罪线索,应立即启动绿色报案通道,认真核查相关情况,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符合条件的,要协助受害企业完善报案材料,尽快进入受理程序,力争实现企业维权一分钟效应。对不符合受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给予答复意见,并提出参考建议。对于工商联反映的涉及公安方面的其他诉求,协助做好转送和反馈工作。

  四、加强风险防范预警

  公安经侦部门与工商联法律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积极探索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经济犯罪预警情报分析,及时研判重点犯罪动态,帮助企业开展风险排查,找准管理风险点和制度缺陷,及时提出防范对策建议,帮助企业做好“三防工程”,切实维护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秩序。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工商联

  

  202年1月8日 2020年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ga.tj.gov.cn/zwgk/sjwj/202009/t20200905_3623340.html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