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哈尔滨市发布第52号公告

时间:2022-05-24 来源:黑龙江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52号公告

  (2022年2月20日)

  2022年2月19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在对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请2月4日以来有过黑龙江省鸡西市旅居史或者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的所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虚报、瞒报行程和旅居史,不主动申报检出阳性,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hljga.gov.cn/zhuzhan/mrtx/20220221/70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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