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全面推行“广东省电子居住证”
为深入实施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提升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广东省公安厅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实现申领、签发、使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据了解,流动人口在广东省内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流动人口通过扫“粤居码”葵花码,或通过“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经认证登录后,填报(关联)常住地址,经屋主或民警、网格员确认后,完成居住登记申报并领取“粤居码”。“粤居码”是公安机关面向在粤居住人员推出的个人服务二维码,是实有人口在粤居住登记凭证。持有“粤居码”满半年,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小程序自动推送申领提醒信息,且可免材料申办居住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系统也会自动提醒到期签注居住证。群众可通过“粤省事”“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办理电子居住证申领和签注等业务。
据介绍,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所记载信息与实体证相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东省公安机关通过“粤省事”“粤居码|粤治安”等微信小程序提供广东省电子居住证申请、签注、亮证等服务。在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司法、民生、就学就业等省内各政务服务办事场景,群众可使用电子居住证或居住证实体证。政府职能部门通过识别“粤居码”或“粤省事码”读取居住证电子证照信息和校验真伪。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电子居住证是进一步便民利民的重要措施。通过推行电子居住证,绑定“粤居码”与居住证申办流程,丰富“码”上应用生态,既能优化服务流程,减少申领使用成本,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好事、不添堵,又能减少政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知多点】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常见答问
问题一:如何领取广东省电子居住证?
符合申领广东省居住证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的群众,登陆“粤省事”或“粤居码│粤治安”等微信小程序填写资料,申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的,无需提交任何材料;个别特殊情形无法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的,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问题二:申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的条件。
流动人员在广东省内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目前实体证件申领条件一致。
问题三:群众申领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是否还需要申领实体证件?
群众申领电子居住证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需申领实体证件,非必要不建议申领实体证件。
问题四:“电子居住证”跟居住证实体证是否有区别?
“电子居住证”跟居住证实体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问题五:申领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后,办理业务时是否需要出示电子证件或实体证件?
需要出示。在办理具体业务或事项时如需要提供广东省居住证的,群众需要出示电子居住证或居住证实体证件。需出示电子居住证的,打开领证的小程序,调出电子居住证出示即可。
问题六:广东省电子居住证能否截图展示?
不可以。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应当通过“粤省事”或“粤居码│粤治安”等微信小程序上展示,不允许截图或打印展示。
问题七: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是否收费?
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免费申领、签注、注销。
问题八: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收费标准。
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后,实体证件的收费标准不变,首次申领免费,补领、换领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收取20元工本费。
问题九:申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是否需要上传照片?
群众在申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时,如果信息系统已留存有符合要求的照片,则不需要上传照片。
问题十:广东省电子居住证的照片是否可以更换?
可以。群众如需更换广东省电子居住证的持证人照片,可通过“粤省事”或“粤居码│粤治安”等微信小程序重新上传照片。
问题十一:老人不会用手机,怎么办?
对需要使用实体证件的老年人等,仍然可以通过窗口办理、监护人代办等途径,在申领电子居住证的同时,自愿申领实体证件。
问题十二:电子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与实体证件的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怎么办?
以电子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为准,群众可按需对实体证件的居住地址进行擦写更新,并可到办证大厅窗口或自助签注机进行擦写。
问题十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也可以申领电子居住证吗?
不可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纳入广东省电子居住证的申领范围。
问题十四:电子居住证需要每年到期签注一次吗?
需要。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的,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小程序自动推送签注提醒,流动人口仅需确认即可完成签注;个别特殊情形无法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的,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广东省居住证发展大事记
改革开放至今,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历经粗放期、探索期、突破期和新时期四个阶段。在粗放期阶段,主要是在落实中央政策的基础上力争有所创新,虽有成绩但不够突出。
2004年,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不断自我反思的过程中进入了探索期阶段,进一步关注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2010年开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入突破期,创新举措层出不穷。2010年1月1日,以居住证制度为框架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该条例主要确定了服务为先、以人为本、免费发证、信息保密、管理科学等原则,明确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管理等规定,推出流动人口凭居住证享受入户入学、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参加社会保险、法律服务和援助、办理出入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机动车注册登记等10余项公共服务。该条例取代了之前实施多年的《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首次用“服务管理”取代了之前的“管理”,且将服务置于管理前面,细微差别体现出政策思路的重大转变。
2013年,广东省锐意创新,积极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重大变革,户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权益保护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服务管理模式更加精细化、人性化、个性化,逐步完成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重大转变。在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居住证制作发放等常态化管理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智能IC卡、自助申报系统、移动采集终端、门禁视频系统等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流动人口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数字政府”和公安机关“智慧新警务”战略部署引领下,公安机关在“粤省事”平台面向全省推出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办理服务,全面实现了全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网上办理、指尖服务,为社会用证部门提供居住证核验共享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提高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质量和效率,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2022年3月,广东省公安厅推行“粤居码”制度,创新推出面向流动人口、户籍人口、境外人员的个人服务二维码。6月,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关联“粤省事”“粤居码│粤治安”等微信小程序使用,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用证便利性。
原文链接:http://gdga.gd.gov.cn/bsfw/bmts/content/post_3941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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