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王久远:群众身边的“法治贴心人”

时间:2022-06-15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2022年6月12日

  6月12日,《法治日报》社区版刊发了《王久远:群众身边的“法治贴心人”》的文章。

  全文如下:

  

  王久远(右)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王久远:群众身边的“法治贴心人”

  1986年出生的王久远,2011年参加工作,现任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桂果司法所所长。大学毕业后,本可以选择在条件更为优越的城市工作,但他毅然决然地选择扎根基层,躬耕法治建设,把满腔热血和一片赤诚挥洒在打通依法治国“最后一公里”的实践中。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21年,桂果镇绮陌村一位耄耋老人张某拄着拐杖来到司法所,反映两个儿子不赡养他,请求司法所帮忙解决。经核实,老人今年85岁,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家庭条件还算可以,但对老人却不闻不问,未尽到基本的赡养义务。了解情况后,王久远马上联系老人的两个儿子,通过“法”的宣传和“情”的感化,最终两个儿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共同赡养老人。

  “我辛辛苦苦把他们拉扯大,他们却对我不管不顾,还得感谢司法所的王所长出面进行批评教育,现在两个儿子每个月都会主动给我生活费……”说起这事儿,张某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当问起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时,王久远说:“农村的矛盾纠纷不外乎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房屋以及土地等方面的熟人纠纷,只要心中装着群众,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言之以法,没有什么化解不了的。”

  2014年以来,王久远成功调解矛盾纠纷450余起,其中重大矛盾纠纷30余起,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等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对于社区矫正这一特殊群体,我们不仅要依法管理,更应该真情帮扶。”王久远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2年,邓某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于2015年8月19日获得假释,假释考验期间,在织金县司法局桂果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王久远了解到邓某与两个孩子居住在简陋的房屋内,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比较困难。在王久远积极协调和倾力帮助下,邓某一家搬进了易地移民新区,两个孩子也在镇中心小学就读。为了根本性解决邓某的实际困难,王久远又安排邓某参加技能培训,寻找就业岗位。目前,邓某一家住房难、子女入学难、就业难等问题已得到解决,日子越过越红火。

  “王所长在管理上很严格,但在生活中对我们很好,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会尽力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陈某黎说。

  在司法所工作以来,王久远接收管理社区矫正对象43人,解除矫正32人,居住地变更4人,目前在册7人,从未发生过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群众在哪里,法治宣传工作就跟到哪里”。为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王久远变身“移动法治宣传员”,积极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通过“大手牵小手”“送法进社区”“法律进学校”等活动开展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1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0万余人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逐渐形成。

  2020年,桂果镇小牛场社区获评“贵州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021年,在民政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复核中,桂果镇岔河社区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称号,也是目前全县唯一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桂果司法所取得的成绩,是近年来毕节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毕节市共培育12个国家级、157个省级、65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zfflgw/202206/t20220614_7488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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