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近日,市政府发布了《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的重点
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政府行为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二、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总体安排
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30项,分为2类:一是力争年内完成项目共15项,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6项、拟完成政府规章9项;二是抓紧工作、适时提出项目共15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政府规章10项。
三、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立法项目主要涉及5个方面:
一是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地名管理办法、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立项论证工作。
二是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草案,修订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制定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开展发展中医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立项论证工作。
三是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首都生态环境质量,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草案的立项论证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专项清理。
四是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草案,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开展地方金融监管条例草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邮政报刊亭设置管理办法、修订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立项论证工作。
五是为规范政府行为,拟修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制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开展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的立项论证工作。
四、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和建议采纳的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于2017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8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在公开征集期间,共收到8条建议。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一)通过立法工作解决3项建议。一是关于修改、完善《北京市审计条例》中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规定的立法建议,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已于2017年9月22日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审计条例〉的决定》,对《北京市审计条例》第二十三条做出修改。二是关于制定“电动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共享单车管理条例》等2项立法建议,在《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中研究采纳,该项立法已列入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年内力争完成项目,2018年3月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了该项立法议案。
(二)通过其他方式解决5项建议。关于制定《北京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制定《北京市医疗服务促进条例》、制定《北京市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制定《北京市名人故居保护政府规章》以及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法律地位、职能等5项立法建议,目前立法的必要性尚不充分,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故未将有关项目列入立法工作计划,交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zcjd59/48305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