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开启民事司法工作新纪元作者:倪寿明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开启民事司法工作新纪元

     伟大的时代产生伟大的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顺应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愿望,契合发展需要,是中国数千年文明史上的第一部法典,其内在精神与具体内容,不仅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优秀法律文化,还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是民事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强化了已经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契约精神、规则意识、自愿原则和平等观念,体现了国家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和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民法典已经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新标杆、法治建设史上一座熠熠生辉的里程碑。

  

     对民法典的重要性,怎么评价都不过分。在宪法框架内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而在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三大法律体系中,民法又是基础中的基础,其他部门法大多是从不同侧面,对民事法律关系和基本原则加以保护、充实和发展而形成的,所研究和规制的也大多是与民法领域的融合、转换与冲突问题。民法来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古罗马地处地中海沿岸,建立了最早的城邦制,经济形式以商业为主,人们因交换而形成市场,市场需要交易规则,于是罗马市民法应运而生,并成为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新动能。我国一系列民事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正是改革开放后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重要体现。这些法律为市场经济运行设立市场准入标准、财产权属判断准则、交易规则等,保障了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在此基础上编纂而成的民法典,以市场民事主体为中心,以意思自治为理念,以基本权利为基点,以责任制度为保障,为市场经济法治化作出了科学的构建,必将为疫情后恢复经济提供新动能、激发新活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将民法典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法。

    对民法典的广泛性,怎么认识都不充分。民法典共7编1260条,全文超过10万字,大到市场交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小到个人隐私、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无所不包,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所以,民法典又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近年来全国法院每年收案的类型看,民事案件始终占到各类型案件的85%以上,其中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居高不下。民法本质上是“人”法,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其中的人格权是人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所有权利的基础和前提。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民为邦本的理念,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对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具体的人格权进行了规范,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以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回应了国际上一些人对中国人权保护的非理性质疑。有人为此评价民法典是关乎14亿人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的权利宣言书和保障书。

    对民法典适用的难度,怎么预估都不为过。民法典将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系统整合、编纂修订,形成了一部协调一致的法典,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此前各种单行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有利于民事法官正确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有利于保证司法标准的统一。但是,我们也一定要清晰地认识到,法律的规模和体量再大,也不可能覆盖所有的社会生活。即使在现在条文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二倍也是不够的,何况社会发展中总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事实上,调整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单行法,还有公司法、海商事、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商事领域的单行法,都还在民法典之外继续存在。我们不可能靠一部民法典包打天下。另外,民法典实施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不但数量会增多,范围会扩大,诉讼主体、内容、结构也会发生新变化,民事审判工作只会越来越复杂。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过程中,也会产生更多的、更新的问题,需要法官根据民法典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则来斟酌裁量。所以,民法典在给予法官更多法律规范和法律依据的同时,也对民事法官的司法能力与社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必须保持一个高度清醒的认识。

    指点春潮澎湃起,扬帆奋进启新程。对广大民事司法工作者来说,当务之急就是提高认识、抓紧学习,深刻理解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条文要义,全面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把明年1月1日民法典的实施作为一个新契机,全面提升民事司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全新的姿态开启民事司法工作的新纪元。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个案审判,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力争把每一起典型案件都办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讲好法治故事,讲好司法规则,促进民法典不断深入人心,为民法典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章出处: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杂志2020年第16期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2982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